電子郵件信箱
chiamao0705@yahoo.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本項證明文件以下三擇一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都市計畫或土木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都市計畫或土木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a. 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b.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都市計畫或土木工程
(二) 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簽約次日起20個日曆天內提送工作計畫書,餘詳需求說明書文件。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另營利事業登記證,業自98年4月13日停止使用,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本項證明文件以下三擇一
1.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都市計畫或土木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2.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都市計畫或土木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註: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投標之廠商,應繳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
a. 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b.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建築、都市計畫或土木工程
(二) 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自然人參與投標請檢附最近一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2、非營利單位則請附最近年度「機關團體及其作業組織結算申 報書」或最近年度結算申報書影本或免納稅證明。
(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未使用票據者,向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申請,亦會發給本證明文件)。
(四) 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五) 切結書1、2。(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