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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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15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西螺鎮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標價之一定比率:5%,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西螺郵政第26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營運期間屆滿4年(期間含60日籌備期,共4年2個月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及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詳投標須知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內容所載項目需有停車場經營業務。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前期亦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載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審查項目詳如審查表,資料請逐一排序,開標時逐一審核,未符合者,為不合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工務課 黃宥甄,聯絡電話:05-5863203 轉302。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6971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869710及電子檢舉信箱ethics01@mail.hsilo.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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