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ivila10@mail.hsilo.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之項目、金額、數量或期限之權利,並於履約期間內,依本採購案之實際需求,在發包節餘款範圍內辦理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 300 元(含圖說費),親購者請向本所發包中心開立繳款書至鎮公庫(雲林縣西螺鎮農會)繳款後憑據領取; 郵購者以郵政匯票為限,受款人請填寫「雲林縣西螺鎮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51,000 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西螺郵政第26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發包中心。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土木包工業(含)以上營造業。(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 工務課 李文堅 ,聯絡電話:05-5863203轉 303 。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586971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869710及電子檢舉信箱ethics01@mail.hsilo.gov.tw。
七、付款辦法: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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