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ylhw257@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公告截止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洽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參佰元整,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虎尾郵政154號信箱(期限內寄達並由本所人員領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收文受理(以登記時間為憑)。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全部活動結束次日起第30個日曆天止,且無待解決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或相關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機構。營業項目如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I501010 產品設計業、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等相關業者,為國內合法立案登記且無採購法第103條各款情形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文件定義及說明於本須知第三十五點):
1.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
(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文件,但不得為營利事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2. 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
(三)為預防爭議及釐清相關民刑事責任,請廠商於投標時檢附切結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公告截止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洽購。
二、電子領標。
三、郵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參佰元整(含圖說費),電子領標免費。
【其他】
一、本案於截止收件期限前,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依最有利標手冊中「取最有利標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之作業程序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即投標廠商家數無限制,僅一家廠商投標亦可開標,並擇最符合需要者依序議價。
二、本案以公開評審方式辦理,擇最符合需要廠商議價。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檢附A4規格企劃書6份。
三、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虎尾鎮公所(虎尾鎮行政路六號),並需附足額回郵。郵購、洽購均以三份為限。
五、郵購招標文件工本費應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件人一律填寫「雲林縣虎尾鎮公所」,並註明郵購文件標的名稱及回郵信封上收件人姓名、地址,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六、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七、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43條之規定提出,逾期本所不予受理。
八、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九、標封上應標示廠商名稱及地址(採購法施行細則第29條),未標示者視為不合格廠商。
十、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04.13停止使用,爰請廠商投標時勿再檢附。
十一、投標廠商請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本所三樓發包中心),以備後續之簡報工作,未到場簡報者,取消簡報資格,由本案評審小組委員就廠商之企劃書進行評分。
十二、本採購案簡報與議價均同開標日辦理。
十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領取係採未記名方式,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附註】 雲林縣虎尾鎮公所:
檢舉電話:(○五)六三三七一一五
檢舉信箱:ylhwcse@mail.yunlin.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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