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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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公告截止期限前,於上班時間內向本所發包中心洽購。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虎尾鎮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虎尾郵政第154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服務台(收發)收文受理(以登記時間為憑)。
履約期限
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如契約書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具建築師執業之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工務課承辦人石先生,聯絡電話:05-6322132#269。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需附足額回郵),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發包中心,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本採購案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六、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 40,489,000 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參考: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上限參考表編列/第二類):
(1)500萬元以下部分:規劃、設計協辦招標決標及監造為9.3%。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規劃、設計協辦招標決標及監造為8.7%。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規劃、設計協辦招標決標及監造為7.6%。
七、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 2,853,200 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訂定。
八、廠商標價不得高於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九、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建造費用百分比報價(以各級距服務費率議價、決標,詳第六點(1)、(2)、(3))。
十、決標後,依決標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訂定契約。
十ㄧ、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傳真):05-6337115及電子檢舉信箱hw116@mail.huwei.gov.tw
十二、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雲林縣』開立繳款書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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