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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或行號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採購案相關之項目)
(1)政府核發准予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但不得為營利事業登記證。或
(2)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工登記或營利事業登記或
2.納稅證明文件。
**投標時,須附原版或影印型錄以供審驗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須為經營銷售本項產品之廠商。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經業務單位簽准,於114年10月8日更正招標文件,需求說明書及契約內容同步調整,原訂114年10月9日開標,依規延長等標期至114年10月16日辦理。更正內容如下:
►原需求說明書五、2.本品須為一年內製造之全新產品。新增:「須有原廠外包裝,經驗收人員查驗後再拆包裝安裝」。
►原需求說明書五、4.「桌球桌須為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認證比賽桌」更正為「須符合ITTF認證或符合CNS 3735國家標準」。
►契約書第五條(三)契約規定之其他給付憑證文件:更正為「驗收時,請出示CNS 3735或ITTF認證證明文件」。
一、領投標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影本文件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三、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檢舉電話:05-5346938
四、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五、本採購案於截止收件期限內,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單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六、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