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510010561@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權利,惟擴充後總⾦額,以不超過預算⼆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斗六市府文路38號)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20日曆天(詳閱契約書第7條)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投標時,應檢附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領投標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影本文件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三、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其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權利。
四、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先至斗六市公所總務室開立繳款書後再至斗六市農會繳納。
五、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檢舉電話:05-5346938
六、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七、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八、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本案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1次開標因流、廢標時,第2次以後招標之等標期得予縮短,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