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l510010559@mail.yunli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以不超過預算二倍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8號(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甲等綜合營造業,應附證明文件詳本點第二款規定。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文件定義及說明於本須知第三十六點):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領投標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影本文件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三、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其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權利。
四、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先至斗六市公所總務室開立繳款書後再至斗六市農會繳納。
五、本案資格、規格標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廠商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1式1份,另附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審查時間及地點由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六、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檢舉電話:05-5346938 檢舉網址:alex2351@mail.dl.gov.tw
七、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八、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九、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十、本次更正公告:修正98.電子標單內容(補傳價格標相關表格)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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