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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預估數量百分之二十為擴充數量,如需變更訂閱名單,以本所通知報社之次月起計算之。其擴充數量分別為:
(一)自由時報:421(份)*20%=85份(以無條件進位法計算之)。
(二)中國時報:134(份)*20%=27份(以無條件進位法計算之)。
(三)聯合報:268(份)*20%=54份(以無條件進位法計算之)。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開標室(2樓)(640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8號)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或行號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採購案相關之項目)
〈下列任一皆可〉
(1).政府核發准予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但不得為營利事業登記證。
(2).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工登記或營利事業登記或其他登記資料。
2.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領投標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權利。
四、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檢舉電話:05-5346938 檢舉網址:alex2351@mail.dl.gov.tw
五、本案待111年預算通過完成立法前,先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六、本案採複數決標,共有3個品項:
(一)品項1-自由時報(預算金額126萬3,000元):無廠商投標,辦理第四次公開招標,於110年9月14日上午開標。
(二)品項2-中國時報(預算金額40萬2,000元):110年8月24日第2次開標,已由中天報業行銷廣告設得標。
(三)品項3-聯合報(預算金額80萬4,000元):110年8月24日第2次開標,已由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