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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上限為99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開標室(2樓)(640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8號)
履約期限
通知日起15日曆天完成規劃設計,履約分段進度如契約書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一、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工程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投標應檢附文件: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二、技師事務所:(聘有土木或水利或水土保持技師或結構技師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2.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文件。
前項各款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一、領投標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影本文件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三、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檢舉電話:05-5346938 檢舉網址:alex2351@mail.dl.gov.tw
四、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五、本採購採複數決標,得標廠商2家,分別為評選第一名及第二名,得標金額各半。
六、如採購經費為上級補助款(含代辦工程)者,需俟經費撥入本所公庫後再行支應
七、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八、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九、廠商應附企劃書10份;評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本所90號信箱不再受理投標文件,廠商須於截標時間前,以專人送達或掛號郵寄本所收發室。所寄文件應目視即能判讀為投標文件。廠商應自行評估寄送所需時間,以免錯失截標時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10年斗六市土木、建築、道路及附屬設施、水利、環境、交通、遊憩景觀、綠化及其他等小型零星工程委託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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