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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本市各里廣播器之權利,以新台幣99萬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開標室(640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8號2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斗六郵政第9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10年3月22日前將採購標的送達、安裝、測試且符合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或行號
(二)與招標標的有關者:營業項目符合本採購案內會議系統販售或安裝相關之廠商,應附證件如下: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下列任一皆可
(1)政府核發准予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但不得為營利事業登記證
(2)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工登記或營利事業登記
或其他登記資料。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前述証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列印「公司登記基本資料」、「商業登記基本資料」或「工廠登記基本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勿再提供】。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投標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影本資料請加蓋公司大小章。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三、本採購案於截止收件期限內,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報價單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四、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檢舉電話:05-5346938 檢舉網址:alex2351@mail.dl.gov.tw
六、本案含安裝 請詳閱估價單檔案中之需求工作表
七、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八、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九、廠商應附企劃書7份。
十、評審時間及地點由本所業務單位另行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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