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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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品項一:金額為37萬8,000元;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品項二:金額為37萬8,000元;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品項三:金額為25萬2,000元;期間為109年1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開標室(2樓)(640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9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分段履約詳如契約書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技師事務所或工程顧問公司,其公司登記、技師執業範圍符合以下科別者。
1.品項一:土木工程科或交通工程科者。
2.品項二:土木工程科或水利工程者。
3.品項三:土木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或水利工程科或結構等工程科者。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依「前項(一)」各品項規定工程科別為限
1.工程顧問公司: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
2.技師事務所:同前(2)(3)(4)項。
上述納稅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若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事務所則為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綜合所得稅申報等相關資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領投標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及評選作業規定。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三、廠商應附服務建議書7份。
四、評審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每一家廠商限投2個品項,其品項名稱詳如投標品項清單表。
六、本工程係屬109-111年度開口契約工程,分三年執行,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如有年度預算被刪除(減)情形,依原訂契約給付每期酬金至該年度預算用完,本所得終止契約。
七、本案為複數決標案,此次招標係項次一~三因前次招標流標而再行招標。業務主辦單位簽准本案第1次開標因流、廢標時,第2次以後招標依原招標文件上網招標。
八、本次公告取消「每一家廠商限投2個品項」規定。
九、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檢舉電話:05-5346938 檢舉網址:alex2351@mail.dl.gov.tw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斗六市109-111年度轄內反射鏡、路名牌、地名牌及道路附屬設施等修復工程委託設計監造(開口契約)
品項名稱_2
斗六市109-111年度轄內溝渠阻塞清疏工程委託設計監造(開口契約)
品項名稱_3
斗六市109-111年度轄內排水溝蓋及破損緊急修復工程委託設計監造(開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