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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報價低於單價平均每公噸1,400元,且未打包之垃圾量仍有剩餘,得依廠商報價繼續履約至新臺幣980萬元用罄或現場垃圾打包完畢為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開標室(2樓)(640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3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斗六郵政第9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 3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需符合基本資格與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採購案相關之項目)。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前述証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如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列印「公司登記基本資料」、「商業登記基本資料」或「工廠登記基本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請勿再提供】。
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領投標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及評選作業規定。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三、廠商應附服務建議書7份。
四、評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先至斗六市公所總務室開立繳款書後再至斗六市農會繳納。
六、雲林縣斗六市公所檢舉電話:05-5346938 檢舉網址:alex2351@mail.dl.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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