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uanen@mail.dl.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減去決標金額」之餘額,期間以開工日起至竣工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文件費新台幣300元〈含圖說〉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購買(抬頭註明雲林縣斗六市公所)可郵購或逕向本所政行室〈總務〉洽購或電子領標,郵購者請附回郵信封時間及郵資自行計算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90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大部分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土木包工業:(限登記地址: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者始得投標)
(1)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領投標有關規定請詳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機關以書面答覆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
三、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為不合格標。
四、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權利。)
五、押標金以現金繳納者,應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請先至斗六市公所總務室開立繳款書後再至斗六市農會繳納」
雲林縣斗六市公所
檢舉電話:05-5346938 檢舉網址:hsu1021225@gmail.com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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