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clai1114@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立體育場」,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開標地點
雲林縣立體育場會議室(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60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600號或送達本場總務組。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40日曆天提送可供本場發包工程之預算書圖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開業證書。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本場總務組(賴俊嘉),聯絡電話:05-5345119。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場總務組,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5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場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場總務組,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60,000,000元整。另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之工程建造費用為新台幣45,000,0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9.3%。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8.7%。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7.6%。
七、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3,560,00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 10點0折訂定。
八、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 )。【範例: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
九、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10點0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一、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場將另行通知。(採最低標者請刪除本款)
十二、投標廠商須於服務建議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折扣值,以供甲方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折扣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折扣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採最低標者請刪除本款)
十三、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ylhgad01@mail.yunlin.gov.tw
十四、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十五、新增圖面cad檔(與原圖面PDF檔同),等標期未延長。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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