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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於契約期間內(115年12月31日),依各項決標單價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含115年度收支併列17萬5,500元)。2.前項契約期滿後,依雙方意願得擴充一年,擴充金額上限為455萬4,340元。3.後續擴充總金額為555萬4,340元範圍內彈性運用。4.詳細請見招標須知及契約書稿。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0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衛生福利部認可具濫用藥物尿液檢驗能力【鴉片、安非他命類、MDMA、大麻、K他命、硝甲西泮、氟硝西泮、硝西泮,4-甲基甲基卡西酮、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異丙帕酯、正丙帕酯、甲基-卡西酮、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氯安非他命、3,4-亞甲基雙氧苯基乙基胺丁酮、去氯愷他命】之醫療或檢驗機構之證明文件或認可證書。
2.衛生福利部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合格執照或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本契約保留未來增購權利:
1. 保留於契約期間內(115年12月31日),依各項決標單價向得標廠商後續擴充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含115年度收支併列17萬5,500元)。
2.前項契約期滿後,依雙方意願得擴充一年,擴充金額上限為455萬4,340元,如下:
(1) 概估116年度本局預算250萬元。
(2) 概估116年度署代辦經費105萬4,340元。
(3) 概估保留於116年12月31日前依各項決標單價向得標廠商後
續擴充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00萬元(含概
估116年度收支併列17萬5,500元)。
3.後續擴充總金額為555萬4,340元範圍內彈性運用。(本案之後續擴充致原契約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其單價不予調整,得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115年署代辦經費尚未經立法院三讀完成審議,本採購所需經費若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機關得終止契約;若經費遭部分刪減時,則以經審查通過之預算金額為主,該金額須俟機關調整後另行通知或廠商得終止契約。
本案契約內容有不明之處,請電洽本局刑事警察大隊張智翔05-5322046;投標須知部分,請洽本局秘書科張漢文05-53774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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