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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吳承恩 、 採購中心-張政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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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049)2222106#3730.2517
電子郵件信箱
gina5200@nanto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否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本府新聞及行政處文書檔案科(縣政大樓A棟1樓外收發)或郵寄本府南投郵局第99號信箱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單獨投標廠商:投標廠商需為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技師事務所或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領得登記證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營業項目包含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異業共同投標廠商: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異業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以 2 家為上限,廠商資格以下說明:
1. 須以「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開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廠商為代表廠商
2. E102011土木包工業或E101011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為共同投標廠商。(詳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其他:現場購買招標文件及地點
:
1.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參佰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 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購買。
3. 採電子領標者,請依投標須知附加說明事項辦理。
其他:其它
:
1. 本案依固定公告預算費率給付契約價金,採序位法辦理評選,依服務建議書評選優勝廠商,擇優勝廠商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約)。
2. 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3. 切結書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4.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 副本抄送本府為民服務科、本府採購中心。
6. 閱覽圖說地點: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
7. 依據本府稅務局113.11.11投稅消字第1130553476號函示:「得標 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 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8. 有關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9..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10. 本案評選日期:開標後當場宣佈併另函通知資格審查合格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