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工務處-道路養護科-林昱彣;採購中心-巫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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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處-道路養護科-林昱彣;採購中心-巫靜儀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51;2520
電子郵件信箱
gina5200@nanto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本府新聞及行政處文書作業科(縣政大樓A棟1樓外收發)或郵寄本府南投郵局第99號信箱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範本為藍本,配合本府(局)需求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廠商(原住民廠商,須檢附證明文件;第二次(含)以上之招標則無此限制)。(請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依營造業法相關規定辦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購買招標文件及地點
1.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參佰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購買。
3.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之憑據紙本並請詳閱投標須知附加說明。
其它
1.有關承攬限額請廠商注意109年07月07日內政部修正之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第4-1條規定(本辦法修正施行後,第二條及前條所定營造業未依規定辦理資本額增資者,其承攬工程造價限額適用修正施行前之規定。)
2.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3.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4.切結書「本文件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5.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6.副本抄送台灣區營造工業同業公會南投辦事處、南投縣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本府為民服務科、本府採購中心。
7.閱覽圖說地點: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
8. 依據本府稅務局113.11.11投稅消字第1130553476號函示:「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9.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10.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1.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12.倘辦理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並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就符合投標資格之投標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不適用第二次以後招標)。
13.補助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補助金額:1,258,600元
14.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104年02月04日修正)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6、8、9條(111年04月28日修正)規定辦理;另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且本案屬原住民族地區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案,第一次招標公告僅限原住民廠商投標(非原住民廠商視為無效標),如無廠商投標、無合格標或無法決標,則辦理第二次及以後之招標,於第二次及以後招標則開放全部廠商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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