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工務處-下水道科-盧瀅喬、採購中心-巫靜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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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處-下水道科-盧瀅喬、採購中心-巫靜儀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11.2520
電子郵件信箱
buy001@nanto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範本為藍本,配合本府(局)需求修訂。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 (請詳見投標須知第64點)
購買招標文件及地點
1.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參佰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購買。
3.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之憑據紙本並請詳閱投標須知附加說明。
其它
1.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2.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3.切結書「本文件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4.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副本抄送南投縣商業會、本府為民服務科、本府採購中心。
6.閱覽圖說地點: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
7.依據本府稅務局109.12.03投稅消字第109056234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8.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9.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10.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11.本採購案為開口契約,依實際工作數量計算(最高限額2,893,325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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