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502002B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南投縣編號道路養護工程(第一標)(開口合約)委託監造工作

南投縣政府 決標日:110/02/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聚大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1,500
原始預算
$ 1,191,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鄧皓勻 、 採購中心-張政棟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21.2517
機關代碼 3.76.48
單位名稱 採購中心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人 工務處-鄧皓勻 、 採購中心-張政棟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21.2517
傳真號碼 (049)2243595
電子郵件信箱 buy001@nanto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府倘若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上限至契約預算金額30%計1,191,500*0.3=357,450元,(期限得擴充至111年2月28日)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8 17:30
開標時間 110/01/19 09: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政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本府新聞及行政處文書作業科(縣政大樓A棟1樓外收發)或郵寄本府南投郵局第9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書第七條規定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工程會契約範本為藍本,配合本府需求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或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證明文件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現場購買招標文件及地點 1.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參佰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購買。 3.採電子領標者,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辦理(自即日起,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之標封外黏貼該採購案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於宣布開標後(開標封前)當場或電話通知廠商於一小時內提出電子領標憑證或傳真至(049)2243595,逾期限前未能提出者,視為無效標)。
其它 1.本案採序位法辦理評選,依服務建議書評選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約)(詳本案評選須知)。 2.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3.切結書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4.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副本抄送本府為民服務科、本府採購中心 。 6.閱覽圖說地點: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 7.依據本府稅務局107.02.07投稅消字第107055175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8.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9.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8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鄧皓勻 、 採購中心-張政棟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21.2517
機關代碼
3.76.48
單位名稱
採購中心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人
工務處-鄧皓勻 、 採購中心-張政棟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21.2517
傳真號碼
(049)2243595
電子郵件信箱
buy001@nanto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府倘若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上限至契約預算金額30%計1,191,500*0.3=357,450元,(期限得擴充至111年2月28日)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1/18 17:30
開標時間
110/01/19 09: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政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本府新聞及行政處文書作業科(縣政大樓A棟1樓外收發)或郵寄本府南投郵局第9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餘詳契約書第七條規定期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工程會契約範本為藍本,配合本府需求修訂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之技師事務所或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應附具證明文件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4條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現場購買招標文件及地點
1.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參佰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購買。 3.採電子領標者,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11月2日工程企字第10900230431號函辦理(自即日起,廠商應於投標文件之標封外黏貼該採購案電子領標憑證。未檢附者,於宣布開標後(開標封前)當場或電話通知廠商於一小時內提出電子領標憑證或傳真至(049)2243595,逾期限前未能提出者,視為無效標)。
其它
1.本案採序位法辦理評選,依服務建議書評選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約)(詳本案評選須知)。 2.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3.切結書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 4.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電子採購網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副本抄送本府為民服務科、本府採購中心 。 6.閱覽圖說地點: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 7.依據本府稅務局107.02.07投稅消字第107055175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8.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9.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1/1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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