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05005E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委託辦理南投縣藥癮兒少社區預防處遇方案

南投縣政府 決標日:108/10/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財團法人千禧龍青年基金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8,500
原始預算
$ 998,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社會及勞動處社工及兒少科邱望涵
聯絡電話 (049)2209290#14
機關代碼 3.76.48
單位名稱 採購中心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人 社會及勞動處社工及兒少科邱望涵
聯絡電話 (049)2209290#14
傳真號碼 (049)2204188
電子郵件信箱 buy001@nanto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998,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 /採購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8 08:30
開標時間 108/11/08 09:00
開標地點 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婦幼館)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A棟1樓外收發)或郵寄本府指定信箱(南投第9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1)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慈善基金會或文教基金會之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法人證書。(2)組織或捐助章程(宗旨符合社會 福利服務項目)。(3)機構(團體)簡介(包括機構或團體服務信念、架構、相關工作經驗及服務責信等說明)。(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檢附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書明招標採購名稱,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回郵郵票壹佰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本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以前(請廠商自行估計時間)郵寄本府出納管理科。 領取地點:本府為民服務科、出納管理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須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南投郵局第99號信箱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3.依據本府104.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是■ 否□ 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 否■ 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暨施行細則第11條(94年11月03日修正)規定: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撿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8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8
聯絡人
社會及勞動處社工及兒少科邱望涵
聯絡電話
(049)2209290#14
機關代碼
3.76.48
單位名稱
採購中心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人
社會及勞動處社工及兒少科邱望涵
聯絡電話
(049)2209290#14
傳真號碼
(049)2204188
電子郵件信箱
buy001@nanto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998,5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 /採購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8 08:30
開標時間
108/11/08 09:00
開標地點
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中心(婦幼館)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A棟1樓外收發)或郵寄本府指定信箱(南投第99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立案,具有下列資格之一:(1)社團法人或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基金會、慈善基金會或文教基金會之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法人證書。(2)組織或捐助章程(宗旨符合社會 福利服務項目)。(3)機構(團體)簡介(包括機構或團體服務信念、架構、相關工作經驗及服務責信等說明)。(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檢附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書明招標採購名稱,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回郵郵票壹佰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本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以前(請廠商自行估計時間)郵寄本府出納管理科。 領取地點:本府為民服務科、出納管理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須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南投郵局第99號信箱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3.依據本府104.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是■ 否□ 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 否■ 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暨施行細則第11條(94年11月03日修正)規定: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撿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8 08: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