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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co122@nantou.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或郵寄本府文書作業科或郵寄本府指定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廠商應自訂約日起算之第60日曆天內提送履約工作事項第1~6項成果至機關。2.廠商服務期程需至完成徵收公告日止。
書明招標採購名稱,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1月17日】起販售。
回郵郵票壹佰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本公告日起至截止日上午九時以前﹙請廠商自行估計時間﹚郵寄本府出納管理科。
領取地點:本府為民服務科、出納管理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須於截止日上午九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南投郵局第99號信箱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3.本案服務建議書評審日期訂於截止投標日下午2時00分於本府開標室辦理書面評審作業。
4.依據本府104.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5.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6.副本抄送為民服務科、採購中心
7.本案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擇符合需要者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評審辦法詳本案評審須知),倘辦理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企劃書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就符合投標資格之投標廠商辦理限制性招標。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本案預算未完成年度保留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保留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廠商資格摘要
”不動產估價師(估價師法第6條規定)”,(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0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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