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502006A 已決標公告

南投市139丙線0K+000~1K+740道路新建工程

南投縣政府 決標日:106/11/0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日泰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6,700,000
原始預算
$ 456,759,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簡力堅、採購中心張政棟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21.2517
機關代碼 3.76.48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人 工務處簡力堅、採購中心張政棟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21.2517
傳真號碼 (049)2243595
電子郵件信箱 wen146@nanto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379,109,97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貳仟元 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並書明採購名稱。(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8 09:00
開標時間 106/11/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壹仟萬 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或郵寄本府指定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540日曆天(餘詳契約書第七條規定期程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投標廠商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貳仟元 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並書明採購名稱。(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郵票壹佰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本案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上午九時以前﹙請廠商自行估計時間﹚郵寄本府財政處出納管理科。 3.派員前來領取者除免附回郵外,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上午九時止。 地點: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財政處出納管理科。
投標時間地點 1.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截止投標日上午九時前寄達本府指定信箱或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親自送達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上午九時前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逾期無效。 2.投標程序、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事項請閱本案投標須知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副本抄送台灣區營造工業同業公會南投辦事處、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採購中心。 5.依據本府104.0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6.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7.本案經詢問評選委員會各委員是否同意於招標文件中一併公開全體委員名單,無法獲得全體委員同意,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6條規定予以保密。 8.如以現金作為押標金者,應先至本府出納管理科領取繳款書後至臺灣銀行南投分行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095311」,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押標金專戶」,建議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否則視為未繳納而為無效標,現金作為押標金未得標者將依本府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 9.押標金格式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又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或其他擔保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本機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 10.廠商報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11.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8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處簡力堅、採購中心張政棟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21.2517
機關代碼
3.76.48
單位名稱
南投縣政府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聯絡人
工務處簡力堅、採購中心張政棟
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21.2517
傳真號碼
(049)2243595
電子郵件信箱
wen146@nantou.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 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379,109,97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貳仟元 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並書明採購名稱。(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8 09:00
開標時間
106/11/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 壹仟萬 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或郵寄本府指定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540日曆天(餘詳契約書第七條規定期程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代碼E101011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投標廠商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貳仟元 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並書明採購名稱。(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回郵郵票壹佰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本案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上午九時以前﹙請廠商自行估計時間﹚郵寄本府財政處出納管理科。 3.派員前來領取者除免附回郵外,領標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上午九時止。 地點: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財政處出納管理科。
投標時間地點
1.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截止投標日上午九時前寄達本府指定信箱或地點,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親自送達者,請於截止投標期限上午九時前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逾期無效。 2.投標程序、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事項請閱本案投標須知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副本抄送台灣區營造工業同業公會南投辦事處、本府計畫處為民服務科、採購中心。 5.依據本府104.0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6.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7.本案經詢問評選委員會各委員是否同意於招標文件中一併公開全體委員名單,無法獲得全體委員同意,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 第6條規定予以保密。 8.如以現金作為押標金者,應先至本府出納管理科領取繳款書後至臺灣銀行南投分行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095311」,戶名為「南投縣政府押標金專戶」,建議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否則視為未繳納而為無效標,現金作為押標金未得標者將依本府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 9.押標金格式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又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本機關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或其他擔保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本機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 10.廠商報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11.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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