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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南光村民族路15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南光村民族路15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南投縣政府版109年4月17日府教體字第1090093057號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契約書參考範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1.企劃書評審:(暫定111年7月20日下午2時0分)
2.需現場簡報詢答,廠商得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詢答者,以服務建議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
(1)簡報先後次序,按本校收受投標文件之外標封編列次序為準,若遇無效標則依序遞補。廠商簡報時,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若於輪到簡報及答詢時間,未及出席時,由後一序號廠商依序遞補,原序號廠商則依序排至最後簡報。
(2)評審小組委員於評選中得就參選之服務廠商之資格條件所提書面資料及簡報有關內容提出詢問,其他列席人員僅得就評審小組委員詢問事項發言。
(3)依排定之順序及時間由各服務廠商人員向評審小組簡報及答覆評審小組委員詢問。簡報時間10分鐘,答詢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時間終止前一分鐘按一短鈴,終止後按一長鈴。各評審小組委員當場就各服務廠商之簡報及答詢進行評分。簡報時間不足10分鐘者,剩餘時間不得併入答詢時間。
3.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屋書,並黏貼於契約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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