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03-183-002-F 已決標公告

110年度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設施設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文臣教育用品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81,8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500,000
決標折數
99.2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仁愛鄉力行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48.98.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杭
聯絡電話 (049)2955078#13
機關代碼 3.76.48.98.2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46南投縣仁愛鄉力行村新望洋六七號
聯絡人 廖杭
聯絡電話 (049)2955078#13
傳真號碼 (049)2955647
電子郵件信箱 awiliao12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06 17:00
開標時間 110/09/07 10:00
開標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力行村新望洋六七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力行村新望洋六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02.1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標的地點涵蓋南投縣仁愛鄉力行村新望洋67號(力行國小本校)及南投縣仁愛鄉翠華村翠巒路26號(翠巒分校),採購標的種類眾多繁雜,為利參加投標廠商充分瞭解施作之建築環境及施工規範,並核對採購標的物具體安裝及施設位置,建議廠商利用招標文件提供之校園平面圖,先行於投標截止日規範時間前(110年9月6日下午5時)親臨本分校勘查,依指定採購項目需求繪製施作示意圖,以避免得標後無法順利推動本案之各項業務。請廠商報價納入交通運輸成本,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由廠商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協議。 2.本案開放勘查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110年9月6日下午5時)止上班期間,請與招標機關聯絡人(049-2955078#13/0988014545廖主任)約定現場勘查時間。 3.本採購案之部分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位置為力行國小(本校),須配合106年度力行國小老舊校舍及宿舍整建工程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後,由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力行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98.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杭
聯絡電話
(049)2955078#13
機關代碼
3.76.48.98.27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46南投縣仁愛鄉力行村新望洋六七號
聯絡人
廖杭
聯絡電話
(049)2955078#13
傳真號碼
(049)2955647
電子郵件信箱
awiliao123@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09/06 17:00
開標時間
110/09/07 10:00
開標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力行村新望洋六七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力行村新望洋六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02.1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採購標的地點涵蓋南投縣仁愛鄉力行村新望洋67號(力行國小本校)及南投縣仁愛鄉翠華村翠巒路26號(翠巒分校),採購標的種類眾多繁雜,為利參加投標廠商充分瞭解施作之建築環境及施工規範,並核對採購標的物具體安裝及施設位置,建議廠商利用招標文件提供之校園平面圖,先行於投標截止日規範時間前(110年9月6日下午5時)親臨本分校勘查,依指定採購項目需求繪製施作示意圖,以避免得標後無法順利推動本案之各項業務。請廠商報價納入交通運輸成本,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由廠商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協議。 2.本案開放勘查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110年9月6日下午5時)止上班期間,請與招標機關聯絡人(049-2955078#13/0988014545廖主任)約定現場勘查時間。 3.本採購案之部分採購標的送達指定位置為力行國小(本校),須配合106年度力行國小老舊校舍及宿舍整建工程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後,由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力行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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