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3-162-004-F 已決標公告

114教育部補助偏非學校羅娜國民小學非資訊教學設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眾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34,900
原始預算
$ 934,9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48.98.1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李耘陞
聯絡電話 (049)2831327#13
機關代碼 3.76.48.98.10
單位名稱 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56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信筆巷七十三號
聯絡人 李耘陞
聯絡電話 (049)2831327#13
傳真號碼 (049)2831620
電子郵件信箱 gtgod31805@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4,9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934,9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信筆巷七十三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印製費200元,以現金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9 11: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民小學(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信筆巷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信筆巷七十三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機關通知得標廠商送貨安裝日翌日起算3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採「最有利標精神」進行評選,價格不列入評選項目,請廠商提供最適合與最優良的產品與服務。本案總預算為新台幣934,900元整。 2.等標期間歡迎廠商蒞本校場勘、丈量、了解本校需求,請洽本校總務處辦理。 3.本次招標為第三次公告,歡迎所有符合投標資格廠商(不須具原住民廠商身分)進行投標。惟為評選出最適合本校需求之財物與最優良之廠商提供服務,設定評選成績平均總評分須達80分以上者始能作為決標對象。 4.本採購案品項本校預計於新校舍完工後放入新教室內,須等待新校舍驗收完畢後始能予設備進駐,故廠商須待本校通知後才能送貨安裝。 5.本案因施工產生之廢棄品,施工結束須由包商自行收拾清理,不得堆放於校內。 6.未來將擺放進「項次5:教學辦公桌」之設備,採購會在本採購案之後辦理,得標廠商在本校備妥相關設備通知施作後,必須派員到校施工,不得推託拒絕,且不得要求另外支付費用。 7.本案為維持專案整體完整性及品質一致性,不接受減項及減價驗收。 8.本採購係教育部補助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設施設備計畫」,須待補助經費匯入本校後始能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98.1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1 - 傢具
聯絡人
李耘陞
聯絡電話
(049)2831327#13
機關代碼
3.76.48.98.10
單位名稱
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556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信筆巷七十三號
聯絡人
李耘陞
聯絡電話
(049)2831327#13
傳真號碼
(049)2831620
電子郵件信箱
gtgod31805@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34,9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934,9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信筆巷七十三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印製費200元,以現金繳交。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8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9 11:00
開標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民小學(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信筆巷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羅娜村信筆巷七十三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機關通知得標廠商送貨安裝日翌日起算3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標案採「最有利標精神」進行評選,價格不列入評選項目,請廠商提供最適合與最優良的產品與服務。本案總預算為新台幣934,900元整。 2.等標期間歡迎廠商蒞本校場勘、丈量、了解本校需求,請洽本校總務處辦理。 3.本次招標為第三次公告,歡迎所有符合投標資格廠商(不須具原住民廠商身分)進行投標。惟為評選出最適合本校需求之財物與最優良之廠商提供服務,設定評選成績平均總評分須達80分以上者始能作為決標對象。 4.本採購案品項本校預計於新校舍完工後放入新教室內,須等待新校舍驗收完畢後始能予設備進駐,故廠商須待本校通知後才能送貨安裝。 5.本案因施工產生之廢棄品,施工結束須由包商自行收拾清理,不得堆放於校內。 6.未來將擺放進「項次5:教學辦公桌」之設備,採購會在本採購案之後辦理,得標廠商在本校備妥相關設備通知施作後,必須派員到校施工,不得推託拒絕,且不得要求另外支付費用。 7.本案為維持專案整體完整性及品質一致性,不接受減項及減價驗收。 8.本採購係教育部補助114年度「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及非山非市學校教育設施設備計畫」,須待補助經費匯入本校後始能付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信義鄉羅娜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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