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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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新庄三路3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1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南投縣草屯鎮新庄國民小學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新庄三路32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以直接工程準備金支應因應物價波動,支應金額以直接工程款調整比率3.5%為上限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是室內裝修業,本案為歷史建築修繕工程,工地負責人須有相關資格證明,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本校總務處(南投縣草屯鎮新庄三路32號)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100元,現金或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南投縣草屯鎮新庄國民小學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本校總務處(南投縣草屯鎮新庄三路32號)。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以截標時間為準)。
專人送達之地點:本校總務處(南投縣草屯鎮新庄三路32號)
郵遞送達之地點:本校總務處(南投縣草屯鎮新庄三路32號)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依據南投縣政府109.12.03投稅消字第109056234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4.有關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草屯鎮新庄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