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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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得標廠商於112學年度表現優良,經學校同意得於113學年度(113年8 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續約一年,若得標廠商供應持續優良,得續約114學年度(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113學年度預計採購金額2,226,000元,114學年度2,226,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新庄三路32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攸關學生用餐權益,需確保得標廠商履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新庄三路32號
履約期限
112年08月30日至113年07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權處分之營業項目應包含承作本次招標內容之廠商,其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領有政府核發公司登記證明書。
2.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認證,或經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或通過行政院衛生署HACCP先期輔導制度,並領有証明之餐飲業、餐盒業及其他飲食業。
3.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或依商業登記法第25條規定請求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就已登記事項發給之證明書。(領有餐飲業、餐盒業及其他飲食業之營業項目)。
4.提供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繳款書(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及廠商信用證明(開標前一個月內票據交換機構所開具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正本
)。
5.112年度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6.勞務(員工)5人以上證明(須附勞保、健保及薪資或扣繳憑單證明,承包之廠商應依規定提供足額廚工人數),廚工須具丙級以上烹調技術士證照至少應有三人以上,一人具有營養師證照。勞務人員於評審時須在職,否則不得參與評選。
7.執業營養師、廚師考試及格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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