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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學校109.110學年度午餐食材採購得(經本校午餐推動小組會議)自108學年度午餐食材採購選出1或2家優良供應廠商訂定契約。
109(110)學年度預算金額每年新台幣2,084,400元,每日菜金27元*200日*每日用餐人數約386人。108學年度預算金額新台幣1,949,400元,每日菜金27元*200日*每日用餐人數約361人。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草屯鎮富功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67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或相關資料。
2.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契約價金計算方式----
固定價格給付,擬給付予所有得標廠商之總金額之和上限為新台幣1,949,400元整(若得標廠商為2家,每家為1/2,即每家契約總價974,700元。(27元*361人*200天= 1,949,400 元)
(實際採購金額以全校師生每日用餐數量及用餐日數為準,每人每日為新台幣27元整,供應361人份(每日3菜1湯,每週至少1次水果,水果、營養品、調味品、麵食、沙拉油等包含在每日菜金之內。週三食譜援例另訂)。
本校學生及教職員有素食者,但因人數不多,(全素人數20人以下)若考量各種因素,最終決定不在學校廚房烹煮,得標廠商需負責直接訂購或取得素食人數的安全衛生合格之桶餐或餐盒(每份單價與決標單價相同)。
另學校因校外教學等活動因素供餐人數極少或廚工休假等因素無法烹煮,由廠商供應桶餐(每份單價與決標單價相同)。
每日午餐後產生之菜渣、果皮、廚餘等,若學校無法處理,得標廠商應負責清運。
押標金
彰化銀行草屯分行(009)
戶名:南投縣草屯鎮富功國民小學
帳號:5901-04-26937-3-00
開標時間:108年7月30日上午09:00。
資格文件審查: 108年7月30日(二)09:00,
企畫書評審: 108年7月30日(二)10:00,〈廠商可以自行決定-選擇到場簡報及答詢,也可選擇不簡報〉
議價: 108年7月30日(二)11:30。〈廠商需要到場,實際時間視評審時間調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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