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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魚池街441-6號(南投縣立魚池國民中學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交貨及報驗期限自決標次日起算15個日曆天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與本標的相關行業)。
2.當年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影本代之。
4.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切結書。
7.同意書(向金融機構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往來資料)。
8.電子領標繳交憑證。
9.原住民機構、法人(含非獨資之公司、行號)或團體,請檢附經主管機關證明原住民機構或團體證明書(有效期六個月);係獨資人負責人出示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戶。非原住民廠商免附。
10.押標金票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投標前,對安裝現場條件如有疑慮,允許廠商於等標期間聯繫本校安排現場勘查;原有之投影設備倘經更換以及本校計畫遷移的投影設備,請依本校要求完整安裝至校內其他教室,不得再加收費用。
2.其餘請詳閱規格需求說明書及注意配合事項。
3.本案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4.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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