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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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預估114學年度合計約72人,食材採購單價每人41元,期間200天為114年8月30日至115年6月30日,預估增購金額590,4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7南投縣竹山鎮集山路一段1729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依據本校實際用餐日(113年8月30日至114年6月30日)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南投縣政府公布之採購契約範本:113年4月8日府教體字第1130086604號函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依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價格給付。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依據南投縣政府112年10月25日投稅消字第1120561157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4.評審會議訂於113年7月22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A棟2樓多功能會議室進行評審。
【本次更正公告修正內容】-採購契約書內容:
(1).每日三菜一湯一點心,每週2次水果,含調味品、麵食、沙拉油,每週三為特餐日。
(2).每週至少供應乳品2次。
(3).驗收時如品質或規格、數量不符時,廠商應在當日上午10時00分前改善或補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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