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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5南投縣埔里鎮西安路一段193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具有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綜合旅行業或乙種旅行業以上)者詳參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依照招標公告或通知各階段開標之時間及地點(已公告者招標機關不另通知),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攜帶身份證件 (詳委託代理授權書說明)到場參加,負責人未能依期限參加或代理人未攜帶授權書正本辦理者,如有依採購法第五十一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五十七條之規定須由廠商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時,視同放棄。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校總務處。
3.以書面密封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
4.郵寄者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以本所收件時、日為準)逾時無效標。
5.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6.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7.開標日如因災害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舉行開標。
8.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9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本案之契約書以工程會提供之最新版本為藍本,並依本所採購需求做適度修正..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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