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21031 已決標公告

仁愛鄉發祥村瑞岩部落聯絡道路0K+300處災修復建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案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決標日:106/1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任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58,148
原始預算
$ 1,187,845
底價金額
$ 1,160,000
決標折數
99.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8.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淑珍
聯絡電話 (049)2802534#754
機關代碼 3.76.48.63
單位名稱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機關地址 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
聯絡人 施淑珍
聯絡電話 (049)2802534#754
傳真號碼 (049)2081780
電子郵件信箱 n19700524@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8 南投縣政府
補助金額 1,187,84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3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4 10:00
開標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室。 1.以書面密封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廠商補正非必要之要點之文件亦同。 2.郵寄者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以本所收件時、日為準)逾時無效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技師事務所、景觀設計業或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 (含登記證、公司執照;技師事務所請檢附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證書;建築師事務所請檢附開業證書); (二)納稅證明;(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或郵購附回郵壹佰元。 2.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本所行政課。(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二十九號)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參佰元整,面購者以現金為限,郵購者受款人為仁愛鄉公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郵購者需書明招標採購名稱、回郵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3.上網領取: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費用,並應將本標案
電子繳交憑證 .tkn檔案存 入磁片或利用該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投標封內(請註名廠商及標案明稱、案號)且須經檢驗符合規定。
其他 (一)本局首先就廠商所送之資格証明文件詳加審查,合於規定者,再由評選會 評選服務建議書,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本局保存1 份,其餘得退還。 (二)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招標,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外,有一家以 上合格廠商投標,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 1.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 2.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 3.依第採購法82 條規定暫緩開標者。 4.依第採購法84 條規定暫停採購程序者。 5.依第採購法85 條規定由招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置者。 6.因應突發事故者。 7.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 8.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特殊情形。 (三)資格審查訂於106年11月14日10時00分在本所二樓開標室公開辦理。 E.服務建議書評選 (一)服務建議書主文部份不超過100頁,其他如參與之計劃主持人及主要工作 人員學經歷、歷年相關業績部份頁數不限。 (二)服務建議書首頁須加蓋廠商印信。 (三)服務建議書以中文撰寫,格式以A4 直頁西式單面橫寫為原則(服務建議 書之圖樣及附件除外),若有專有名詞或單位非用英文不可,則不在此限。 (四)廠商應派規劃設計人員充分瞭解工程所在地之自然生態、文化景觀之特 色,供規劃設計考量,並與在地住民溝通規劃設計需求與理念。 (五)依據本局評選辦法(附件三)召開服務建議書評審作業,評定議價優先順 序,議價日期本局另行通知。 (六)廠商請按評選辦法中評分表之評分項目、附件六設計服務工作說明書及 (一)到(四)之規定詳予撰寫服務建議書。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6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施淑珍
聯絡電話
(049)2802534#754
機關代碼
3.76.48.63
單位名稱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機關地址
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
聯絡人
施淑珍
聯絡電話
(049)2802534#754
傳真號碼
(049)2081780
電子郵件信箱
n19700524@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8 南投縣政府
補助金額
1,187,84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13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4 10:00
開標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室。 1.以書面密封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廠商補正非必要之要點之文件亦同。 2.郵寄者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以本所收件時、日為準)逾時無效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並領有有效證件之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技師事務所、景觀設計業或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廠商 (含登記證、公司執照;技師事務所請檢附執業執照、技師證書及當年度公會證書;建築師事務所請檢附開業證書); (二)納稅證明;(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或郵購附回郵壹佰元。 2.招標文件領取地點:本所行政課。(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二十九號) 3.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參佰元整,面購者以現金為限,郵購者受款人為仁愛鄉公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郵購者需書明招標採購名稱、回郵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3.上網領取: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費用,並應將本標案
電子繳交憑證
.tkn檔案存 入磁片或利用該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投標封內(請註名廠商及標案明稱、案號)且須經檢驗符合規定。
其他
(一)本局首先就廠商所送之資格証明文件詳加審查,合於規定者,再由評選會 評選服務建議書,不合規定者所送資料本局保存1 份,其餘得退還。 (二)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招標,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外,有一家以 上合格廠商投標,即應依招標文件所定時間開標決標: 1.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者。 2.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 3.依第採購法82 條規定暫緩開標者。 4.依第採購法84 條規定暫停採購程序者。 5.依第採購法85 條規定由招標機關另為適法之處置者。 6.因應突發事故者。 7.採購計畫變更或取消採購者。 8.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特殊情形。 (三)資格審查訂於106年11月14日10時00分在本所二樓開標室公開辦理。 E.服務建議書評選 (一)服務建議書主文部份不超過100頁,其他如參與之計劃主持人及主要工作 人員學經歷、歷年相關業績部份頁數不限。 (二)服務建議書首頁須加蓋廠商印信。 (三)服務建議書以中文撰寫,格式以A4 直頁西式單面橫寫為原則(服務建議 書之圖樣及附件除外),若有專有名詞或單位非用英文不可,則不在此限。 (四)廠商應派規劃設計人員充分瞭解工程所在地之自然生態、文化景觀之特 色,供規劃設計考量,並與在地住民溝通規劃設計需求與理念。 (五)依據本局評選辦法(附件三)召開服務建議書評審作業,評定議價優先順 序,議價日期本局另行通知。 (六)廠商請按評選辦法中評分表之評分項目、附件六設計服務工作說明書及 (一)到(四)之規定詳予撰寫服務建議書。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採購法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仁愛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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