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19700524@yahoo.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收發室。
1.以書面密封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廠商補正非必要之要點之文件亦同。
2.郵寄者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以本所收件時、日為準)逾時無效標。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丙級(含)以上之營造業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最近或前一期納稅證明影本。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4.承攬工程手冊或業務手冊影印本(營造廠4~18頁、土木包工業4~13頁)。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本工程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辦理,詳見「廠商審查須知及評選表」、「投標須知」。
2.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依評選須知「審查項目、內容及配分表」所備相關佐證資料)又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
3.本標案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規定辦理,廠商投標文件合於招標文件規定,經公開評選,且評選結果報經機關首長核定後,再開價格標,採最低標決標。
4.開標時間訂於106年11月10日上午10時00分(資格審查),資格標審核通過者另訂審查會議。
5.上網領取:網址http:/www.geps.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參佰元整,面購者以現金為限,郵購者受款人為仁愛鄉公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郵購者需書明招標採購名稱、回郵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3.上網領取:請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廠商端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費用,並應將本標案
電子繳交憑證
.tkn檔案存入磁片或利用該系統所提供之應用程式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放入投標封內(請註名廠商及標案明稱、案號)且須經檢驗符合規定。
其他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採購法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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