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3-113 已決標公告

113信義鄉自強村牛稠坑產業道路改善工程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決標日:113/11/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德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2,800
原始預算
$ 949,000
底價金額
$ 927,000
決標折數
88.7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8.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幸楷程
聯絡電話 (049)2791515
機關代碼 3.76.48.6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聯絡人 幸楷程
聯絡電話 (049)2791515
傳真號碼 (049)2791524
電子郵件信箱 buni2211@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8 南投縣政府
補助金額 949,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4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6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本案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及第9條辦理,應由原住民廠商承包(其負責人為原住民)【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符合營造業法規定之營業廠商)】;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敘明將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標作業,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郵購招標文件,請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三份為限)附回郵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郵票連同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寄達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建設課收。 二、其它規定詳閱政府採購法營繕工程投標須知。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提出。 四、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招標文件圖說清單及應附文件表。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六、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原住民廠商之認定須經所在地之縣(市)主管機關(原住民行政局)証明為依據。 七、投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八、投標廠商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之書面報價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九、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訂約,並於訂約日次日起 7 日內開工(例假日及放假日不計入)。 十、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幸楷程
聯絡電話
(049)2791515
機關代碼
3.76.48.62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聯絡人
幸楷程
聯絡電話
(049)2791515
傳真號碼
(049)2791524
電子郵件信箱
buni2211@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8 南投縣政府
補助金額
949,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4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5 17:00
開標時間
113/11/26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信義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本案依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及第9條辦理,應由原住民廠商承包(其負責人為原住民)【本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符合營造業法規定之營業廠商)】;但原住民個人、機構、法人或團體無法承包者,不在此限,敘明將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標作業,第一階段就參加投標之原住民廠商辦理,如無法決標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郵購招標文件,請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三份為限)附回郵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郵票連同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寄達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建設課收。 二、其它規定詳閱政府採購法營繕工程投標須知。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提出。 四、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招標文件圖說清單及應附文件表。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六、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原住民廠商之認定須經所在地之縣(市)主管機關(原住民行政局)証明為依據。 七、投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八、投標廠商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之書面報價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九、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訂約,並於訂約日次日起 7 日內開工(例假日及放假日不計入)。 十、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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