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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視廠商履約情況另研議續約擴充或換約事宜,惟機關保有最後擴充之解釋權。
後續擴充期間為辦理後續擴充後至111年12月31日止。
後續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之5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履約期限
至111年度核定之災後復建工程全數竣工驗收合格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依法登記合格並領有有效證件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技師事務所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一、領標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二、其它規定詳如南投縣信義鄉公所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投標廠商評選辦法。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提出。
四、檢舉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政風室(TEL:049-2222756,地址:南投市中心路660號)、本所政風室(TEL:049-2791515#201,FAX:049-2791542,地址: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
五、檢附相關資料:詳如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品項名稱
111年度信義鄉災後復建工程委託規畫設計監造(甲區)
品項名稱_2
111年度信義鄉災後復建工程委託規畫設計監造(乙區)
品項名稱_3
111年度信義鄉災後復建工程委託規畫設計監造(丙區)
品項名稱_4
111年度信義鄉災後復建工程委託規畫設計監造(丁區)
品項名稱_5
111年度信義鄉災後復建工程委託規畫設計監造(戊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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