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ian0830@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6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四十七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資格(公司、行號、自然人、法人、機構、 團體、原住民廠商):專業技術人員證照(汽車修護乙級技士、銲接技術士證照、職業大貨車執照。)廠商應於本區或毗鄰行政區設立自有或特約維修場所。
2.指定廠商營業項目:營業項目及代碼為「JA01010」 之公司或行號。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專業技術人員證件影本供本所審核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有下列資格之維修人員,並檢附受僱人員技術證照影本,以提供查驗(政府機關核發之技術證照)。
1.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證照或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二級汽車修護技工證照,1人以上,須具備1年以上車輛或機具維修經驗(依勞保投保資料或在職證明文件為準)
2.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核發銲接技術士證照,1人以上。
3.交通部所屬公路監理機關核發職業大貨車執照,1人以上。
4.第1點汽車修護及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郵購招標文件,請在信內書明工程名稱、份數(三份為限)附回郵信封,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郵票連同招標文件費(以郵局匯票)一併以限時掛號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內寄達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清潔隊收。
二、其它規定詳閱政府採購法勞務採購投標須知。
三、對本招標案件如有任何疑義及異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提出。
四、檢舉受理單位:南投縣政府政風室(TEL:049-2222756,地址:南投市中心路660號)、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TEL:049-2208898,FAX:049-2205129,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六六○號)、本所政風室(TEL:049-2791515#201,FAX:049-2792062,地址: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
六、投標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者,本所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
七、本案招標文件更正,故開標日延至114年1月8日上午09時,已購買本案標單廠商請於截標日114年1月7日下午17時至本所更換標單,逾期不予受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