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本所評估得標廠商之履約狀況,保留後續擴充契約總額50%上限之權利,增購期間至109年3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在案,依技師簽證法成立之技師事務所、依工程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技術顧問機構或其他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其執業或營業範圍應包含土木工程等範圍且無不良紀錄者(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擬辦理本鄉一、二區計2標委託技術服務,評選結果依據優勝順序由第一順位開始辦理議價,原則上每一廠商僅能選擇一標。名次優先之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如前一序位優勝廠商議價不成,依序由次一序位優勝廠商遞補,並依此類推。
2. 建造費用百分比固定費率97%決標。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辦公時間,於本所建設課購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新臺幣200元整,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1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一、專人送達:南投縣水里鄉公所收發室。
﹝其 他﹞:
1.決標方式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以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取最符需要廠商,其評選辦法詳如「本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說明一」。
2.本案相關招標文件係參考工程會最新版本並配合機關需求調整,投標前請廠商務必先行審閱相關招標文件。
3.採購需求請投標廠商務必詳閱「補充投標須知」及「採購契約書」。
4.服務建議書撰寫方式詳如「本採購撰寫大綱(補充說明)」,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連同招標文件一併送達。另未免評選委員及投標廠商於不確定因素下出席,故於公告開標日先予辦理資格審查,俟確認投標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符合規定後,再聯繫評選委員並予確定出席日期後,另行通知符合資格之投標廠商出席簡報與議價(約)等程序。
5.廠商檢附投標文件請參閱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內容。
6.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8年1月1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8年1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依據南投縣政府94.07.25府授稅消字第0940147495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8年度水里鄉(一、二區)公共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服務工作(開口合約)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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