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3)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申報書收執聯或證明單。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登記公函及統一發票購票證或未欠稅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五時辦公時間,於建設課購領。二.郵購一併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本所建設課購領,自本公告日起至截標以前 (郵戳日時為準)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工本費新臺幣二00元整,郵購者另附回郵郵資新臺幣一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一、掛號郵寄:水里郵局第13號信箱。
二、專人送達:南投縣水里鄉公所收發室。
﹝其 他﹞:
一、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6年1月3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6年1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二、本案係屬補助款,付款情形,詳如契約書規定。
三、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不予減價機會。
四、依據南投縣政府94.07.25府授稅消字第0940147495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五、釋疑傳真專線電話:(049)277053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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