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unghsin1984@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9之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9之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乙級(含)以上冷凍空調承裝業。
應檢附之證明文件: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 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須與本案相關之項目)。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資料,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3.其他應檢附文件詳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2.自行領取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於辦公時間內,向本所領取兩份為限地址: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9之1號,聯絡電話:(049)2334128轉309。3.通信領標。(應自行評估郵寄時程)請貼足回郵郵資99元(限掛)之回件大型信封一個並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收件人姓名、地址等字樣。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寄542 南投縣草屯鎮中正路579之1號,南投縣草屯地政事務所收。4.廠商得標後應貼足印花稅票,依據本府稅務局109.12.03投稅消字第1090562340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6.電子領標廠商-電子繳交憑證序號紙本「本文件不作為判定是否符合之標準,未附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於澄清後予以填列」,及「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細則第60條規定,於開標當日電話洽詢廠商是否有電子領標,並於一小時內傳真(049)2323217回覆,如屆時未回覆,視同無效標辦理。7.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份。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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