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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g9186@yuchih.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魚池村秀水路23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魚池村秀水路233號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開口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具有營造及工程業(E)、環保服務業(J1) 或相關行業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請依據「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第三條規定,提出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1.開標時間:截止收件日之上午10時。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期限內請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本案辦理第二次公開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1家以上廠商投標即得開標,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廠商決標。如合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優先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現場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開標時,投標廠商若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格資格。
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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