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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魚池村秀水路23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魚池村秀水路233號
履約期限
訂約日起至108年11月18日前辦理完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廠商,營業項目需與藝文活動相關,如:廣告服務業、藝文展覽業、演藝活動業等,並檢附下列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之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1.開標時間:截止收件日之上午十時。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期限內請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以限制性招標公開取得廠商服務建議書方式辦理,無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方可開標之規定,並經評選委員客觀評選優勝者為優先議價對象。
4.計畫書製作10份,與招標文件一併投標。
5.本案於資格審查後進行評選會議,請各該廠商注意評選會議暨簡報時間,如會議開始之前投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簡報資格,僅由各評選委員就書面資料進行審查。
6.簡報時間為108年10月04日下午14時,請廠商詳閱簡報規定。
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採購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1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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