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ingfigher@ms1.joli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南投縣中寮鄉永平村永平路270號(中寮鄉公所2樓總務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用300元(使用郵政匯票者,匯票抬頭請開立中寮鄉公所;持現金者請至財政課繳納)。2.郵遞領標者,以郵局匯票書明招標工程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自行書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及連絡電話並貼足快捷回信郵資)一併以掛號或快捷並自行估計郵遞時間,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逕寄本所秘書室總務購取。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屬特定期間特定日期之一次性大型活動,為督促並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本所一樓服務台或郵寄(541016南投縣中寮鄉永平村永平路270號)
履約期限
民國111年5月2日至5月31日期間,雙方協議辦理日期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須為經交通部觀光局登記有案之旅行業。
(二) 證明文件:
1. 交通部頒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
2.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除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或所得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外,依其他稅法規定繳稅之證明不得作為廠商納稅之證明。
4. 旅行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附加說明
1.其餘未盡事餘,請詳閱本案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所秘書室廖家欣先生或民政課林旼慧小姐(049-2692301分機360、354)。
2.檢舉不法,請利用以下電話及信箱:南投縣中寮鄉公所:郵政信箱--南投郵政第七號信箱,電話:(049)2692301轉260,傳真:049-2694210
3.副本抄送:本所秘書室、主計室、政風室、服務台、總務、民政課、中寮鄉民代表會、中寮鄉民代表會工程小組﹙周代表俊霖﹚。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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