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電子郵件信箱
mplin223@lugu.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財團法人機構適用工程顧問公司規定者(需含土木技師)。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領標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2.其它規定詳如南投縣鹿谷鄉公所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投標廠商評選辦法。
3.對本招標案件如任何疑義及異議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工務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4.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5.理民眾稽核檢舉單位:工程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南投縣政府稽核小組(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5,傳真049-2205129)
6.標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者,不予減價機會。
7.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繳交憑據。
8.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9年度鹿谷鄉災後復建工程及地方建設委託技術服務(B區)
品項名稱_2
109年度鹿谷鄉災後復建工程及地方建設委託技術服務(C區)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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