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A00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鹿谷鄉災後復建工程及地方建設委託技術服務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決標日:106/03/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原始預算
$ 2,080,600
底價金額
$ 1,9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8.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建安
聯絡電話 (049)2755720#223
機關代碼 3.76.48.57
單位名稱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機關地址 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聯絡人 林建安
聯絡電話 (049)2755720#223
傳真號碼 (049)2750831
電子郵件信箱 mplin223@lug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算金額2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61元
系統使用費 26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3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7 09:30
開標時間 106/04/17 10:00
開標地點 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技師事務所或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具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之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領標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2.其它規定詳如南投縣鹿谷鄉公所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投標廠商評選辦法。 3.對本招標案件如任何疑義及異議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工務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4.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5.理民眾稽核檢舉單位:工程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南投縣政府稽核小組(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5,傳真049-2205129) 6.標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者,不予減價機會。 7.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繳交憑據。 8.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鹿谷鄉災後復建工程及地方建設委託技術服務(B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80,6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鹿谷鄉災後復建工程及地方建設委託技術服務(C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3 106年度鹿谷鄉災後復建工程及地方建設委託技術服務(D區)
截標時間 106/04/17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建安
聯絡電話
(049)2755720#223
機關代碼
3.76.48.57
單位名稱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機關地址
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聯絡人
林建安
聯絡電話
(049)2755720#223
傳真號碼
(049)2750831
電子郵件信箱
mplin223@lugu.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算金額20%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3/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61元
系統使用費
26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3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4/17 09:30
開標時間
106/04/17 10:00
開標地點
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8南投縣鹿谷鄉鹿谷村中正路2段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技師事務所或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具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之顧問公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領標期限:自公告刊登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2.其它規定詳如南投縣鹿谷鄉公所投標須知、投標須知補充說明及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契約、投標廠商評選辦法。 3.對本招標案件如任何疑義及異議應於領標期間內,向本所工務課提出,否則不予受理,並依本所之解釋為準。 4.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5.理民眾稽核檢舉單位:工程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南投縣政府稽核小組(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5,傳真049-2205129) 6.標價超過預算者視為不合格標者,不予減價機會。 7.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繳交憑據。 8.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106年度鹿谷鄉災後復建工程及地方建設委託技術服務(B區)
預估數量
1
單位
預算金額_2
2,080,6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編號_3
3
品項名稱_2
106年度鹿谷鄉災後復建工程及地方建設委託技術服務(C區)
品項編號_4
4
品項名稱_3
106年度鹿谷鄉災後復建工程及地方建設委託技術服務(D區)
截標時間
106/04/1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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