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26萬元整。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符合本採購目的之標的,並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整,請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註明收款人:南投縣名間鄉公所),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1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40號(本所行政室)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媒體廣告、行銷企劃顧問、產品設計銷售、藝文表演或活動整合行銷等公司,或其他得提供機構採購之法人、學校機構或團體等。主要營業內容須與本採購標的有關,並無不良紀錄者(政府採購法第103條)。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11.11.07投稅消字第1110561004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4.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格式附於招標文件),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5.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民國112年7月4日上午11時00分(資格審查)。
6.截止投標之時間:民國112年7月4日上午08時30分。
7.本案評選日期: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以電話通知,將於112年7月6日上午10點進行廠商簡報與評選作業。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