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標函文件新台幣500元整、購圖費新台幣100元整,請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註明收款人:南投縣名間鄉公所〉,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請寄行政室、親自送達建設課 (551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4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1.電子領標:自行上網購買。2.郵購:採限時掛號郵購〈以郵戳為憑,務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件郵資100元整及A3回郵信封〈請詳填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否則造成無法投寄時,其責任由購買人自行負責。〉,逕寄本所建設課。3.現購:請於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所建設課洽購,每一廠商最多可領取3份。
其他
一、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二、結算方式:依實做數量決算。
三、付款辦法:請參閱契約第5條。
四、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繳交憑據(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五、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六、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七、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格式附於招標文件),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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