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未來增購權利後續擴充情形及上限之陳述︰本所得於109年12月31日前,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擴充採購金額至新台幣540,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標函文件每份500元 。(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請寄行政室、親自送達建設課 (551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40號)
履約期限
自契約生效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領標方式:1.電子領標:自行上網購買。2.郵購:採限時掛號郵購〈以郵戳為憑,務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件郵資100元整及A3回郵信封〈請詳填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否則造成無法投寄時,其責任由購買人自行負責。〉,逕寄本所建設課。3.現購:請於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所建設課洽購,每一廠商最多可領取3份。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標函文件新台幣500元整,請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註明收款人:南投縣名間鄉公所〉,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其他
一、招標方式: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與第3條規定,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但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時,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採最低標決標。
二、決標方式: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
三、結算方式:依實做數量決算。
四、付款辦法:請參閱契約第5條。
五、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繳交憑據(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六、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七、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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