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2.1將戶外公共照明日光燈路燈更換為高效率LED路燈,以節省用電費用及路燈維修費用,支付更換節能燈具所需之經費。
2.2配合節能減碳政策,將傳統高耗能高損壞率日光燈路燈汰換為LED路燈,促進節能產品普及應用,並活絡綠能產業發展。
2.3本專案路燈規格須符合「CNS15233 發光二極體道路照明燈具(101年7月26日修訂公布)」之相關規定標準,以利本鄉辦理日光燈路燈汰換。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標函文件新台幣500元整,請以現金或郵局匯票〈註明收款人:南投縣名間鄉公所〉,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請寄行政室、親自送達建設課 (551南投縣名間鄉彰南路40號)
廠商資格摘要
1.甲級電氣承裝業 2.照明設備製造業3.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4.能源技術服務業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領標方式:1.電子領標:自行上網購買。。2.郵購:採限時掛號郵購〈以郵戳為憑,務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件郵資100元整及A3回郵信封〈請詳填收件人姓名、地址、郵遞區號,否則造成無法投寄時,其責任由購買人自行負責。〉,逕寄本所建設課。3.現購:請於辦公時間內逕向本所建設課洽購,每一廠商最多可領取3份。
其他
一、結算方式:依7年實際節省總電費加7年維護費用及額外攤提費用總金額決算。
二、付款辦法:分7年(1年為1期,第7年分2期)平均無息付款。
三、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繳交憑據(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四、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五、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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