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111@jiji.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設計服務:簽約日起40天內完成設計工作。 監造服務: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工程驗收合格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 營業項目為「工程技術顧問業」登記代碼「I101061」、「景觀、室內設計業」登記代碼「I503010」之公司或行號。
(2) 建築師、技師等執業事務所。
(3) 其餘如本案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表所列項目。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撰寫投標單時,應力求謹慎,不得塗改標單之情事,如有塗改處加蓋投標者印章。如發現有乙處塗改未加蓋投標印章者,集當場喪失投標資格。
2、以郵購方式寄送投標者,應自行考慮寄送郵件所需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或郵寄公司等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所概不負責。本所收受標單時間認定,以公所收發處時間為準。
3、本案總預算費用(含設計、監造及工程建造費用)為36,000,000元整。
其他:專人領標
:於領標期限前上班時間內(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本所觀光課具領。
其他:通訊購取方式
: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以限時掛號寄達(郵戳日期為憑,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200元整(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姓名、地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自行負責)。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其他:其他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所。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低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領規定辦理。
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是否有『更正事項』。
■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電子繳交憑據紙本。
■本所標單相關文件請勿自行更改,不符者以廢標論。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